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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歌启事
1、风格不限,但请注意作品及录音质量。因条件及地域所限,本有声读物暂不负责作品录音,前期录音和制作均由各音乐人自行处理(但可代为联系与本有声读物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优秀录音室)。
2、投寄作品以CD介质为佳,并请将唱片封套、文字资料、相关图片、有效联系方式等一并寄来。作品请以包裹或EMS形式向本有声读物投寄,以免损坏。
3、投递的作品须未经公开发表,并保证本有声读物对所选作品的绝对优先使用权。本有声读物收到作品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予以采用,并及时通知相关音乐人。如一个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,可另行处理。

征DV启事
1、作品总时不宜过长,以十分钟内为佳。作品内容和风格不限,剧情、纪录、实验皆可,以及乐队现场及MV(乐队自拍或获准拍摄的)。作品格式要求为VCD、DVD、DV或VHS。
2、作品请以包裹或EMS形式向本有声读物投寄,以免损坏。并请用邮寄或E-mail方式提供与该影像作品有关的资料(含作品剧本、制作名单、相关图片及其他宣传文字、有效联系方式等)。
3、投寄的影像作品须未经公开发表,并保证本有声读物对该影像作品的绝对优先使用权。本有声读物收到作品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予以采用,并及时通知相关制作人。如一个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,可另行处理。

征稿启事
1、投稿请严格遵守本读物的规定和要求。本读物有权对来稿中有关语句、错别字、措辞、标点符号、格式、文章结构进行修改和编辑。投稿可采用邮寄和E-mail两种方式,并请注明投稿者的有效联系方式(包括电话、电邮、通讯地址等)。
2、投稿者必须保证本读物用稿绝对优先权。本读物收到稿件后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予以采用,并及时通知投稿者。如两个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,可另行处理。
3、投稿者必须保证投稿没有任何形式的传播(包括网络)。投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如因此发生纠纷和抄袭等均与本读物无关。对于抄袭及一稿多投者,取消以后在本读物的发稿权,并不寄发稿费。


音乐作品、影像作品、邮寄投稿请寄至以下任一地址:
河北唐山市邮政局11号信箱, 刘浪 收(063000)
江西南昌市130700915信箱,胡海波 收(330013)
E-mail投稿:liulang@china.com,beimusic@163.com
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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